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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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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稳中有降
2010/12/0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82次   
关键词:

    记者121从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会议上获悉,全国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化解息诉了一批案件,评查纠错了一批案件,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政法各系统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已初步建立起来。

    今年3月底,政法委召开全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对集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各级政法机关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推动清积评查活动的开展。

    各地坚持边排查边化解,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查找症结、制定措施、明确时限,综合运用法理情等多种手段,既注重解决法律诉求,又积极化解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各地通过严格筛选案件、完善评查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组织专门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和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评议,认真查找问题,分清是非,依法处理。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在政法部门自评、上级机关复查的基础上,丰富和完善了评查形式。

    按照政法委的部署,各地学习借鉴河北经验,积极落实人员、场地、资金,整合资源,整合力量,探索建立本地区的政法机关联合接访中心,推广实施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模式。目前,天津、辽宁、江苏、河南、湖北、重庆、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已经在省一级建立了联合接访中心,一些重点地市依托当地信访接待大厅,实行了政法机关联合接访,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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