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知识竞赛中获第二名
今年以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三服务两提高”、“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为主题,制订了符合本院实际的具体活动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到了实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开展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在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党的建设上下功夫。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坚持和完善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在党员中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标兵”等活动,坚持把学习、实践、创新紧密结合,引导党员系统掌握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必需的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能力素质,推动工作创新。
二是围绕“三服务两提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