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廖蔚 东莞法院本来就人少案多,如何切实有效地管理好缓刑犯,一直是个难题。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尝试委托司法所帮忙管理缓刑犯,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首个被法院交给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缓刑犯姓邓,是东莞石排人。2009年2月19日晚上,出于朋友义气,邓某在东莞市石排镇一酒吧门口持刀参与打架,其与同伙共同致两被害人重伤。考虑到被害人在本案中也有过错,且事发后邓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其家属亦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两位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该案生效后,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