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如何管好缓刑犯?法院请司法所帮忙
粤高法:如何管好缓刑犯?法院请司法所帮忙
2010/12/2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77次   
关键词: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廖蔚 东莞法院本来就人少案多,如何切实有效地管理好缓刑犯,一直是个难题。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尝试委托司法所帮忙管理缓刑犯,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首个被法院交给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缓刑犯姓邓,是东莞石排人。2009219日晚上,出于朋友义气,邓某在东莞市石排镇一酒吧门口持刀参与打架,其与同伙共同致两被害人重伤。考虑到被害人在本案中也有过错,且事发后邓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其家属亦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两位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故*意*伤*害*罪,对邓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该案生效后,第一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