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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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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南海成立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2011/01/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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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冬冬 通讯员/钟雄滨) 南海学生素质教育基地正式揭牌成立!昨日,佛山市南海区青少年军校与南海教育局、环保局、检察院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签约,决定整合各方资源,共建佛山市南海区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今后,南海高一学生或将在该基地进行军训。
  据南海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高级中学课程改革的配套资源,该基地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南海的公共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并主要承担四项功能,即军事教育实训功能、国防教育宣传功能、思想品德教育功能以及科学实践功能。
  南海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位于南海青少年军校内,按计划,南海青少年军校将用两年时间,把基地建设成集国防教育、劳动教育、社会调查实践、团队拓展训练、主题教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基地。到今年8月前,该校将建成至少能满足1300名高一新生进行国防教育所需的各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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