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妇联获悉,东莞试点家事审判合议庭半年多以来,审理的462件家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了9成以上,而离婚纠纷又占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80.67%。市第二法院指出,将与妇联等部门建立联系,避免和减少以规避法律为目的恶意型离婚;对查证存在虚假离婚者,将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八成家事案涉未成年人
去年4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指定开展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截至当年11月15日,该庭审理的家事案件共计46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45宗,继承纠纷案件17宗。
东莞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462宗家事案件,从案件的类型来看,婚姻纠纷主要为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和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几类,家庭纠纷主要为抚养、监护、赡养、收养、探视子女和分家析产几类。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未成年子女案件的比例在80%以上。除离婚案件中70%以上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外,其他案件类型,如抚养费纠纷、抚养关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案件、探视权纠纷等,也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相关权益。
离婚纠纷占家事案八成
来自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数据显示,该庭成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