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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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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中山第二法院采取五项措施 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平台,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议精神
2011/02/1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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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平台,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后,我院党组十分重视。院长黄深满当天上午就主持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干部会议,对省法院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特别是省法院郑鄂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对今后我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严格要求。黄院长在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省法院郑鄂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落实好五项举措,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在深入学习中抓好落实。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继续认真执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多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加强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等教育。当前,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我院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近期要组织各部门对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及省法院郑鄂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引导广大干警干依法办案、遵纪守法,形成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

     二是在强化责任中抓好落实。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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