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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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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执法为民促和谐
2011/02/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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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作为媒体眼中的人民法官采访团一员,记者来到福建、广东,近距离了解基层法官的工作及生活,深深被他们的爱岗敬业和勤勉辛苦所感动。他们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纠纷,把执法为民延伸到法庭之外,架起了党群关系的连心桥”;用千百件案例书写着一名普通法官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的人生追求。
  古春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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