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韶关法院: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粤高法:韶关法院: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2011/02/2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65次   
关键词:

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推行诉调对接
  为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和谐司法方式,我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诉(讼)、调(人民调解)对接机制,通过建立立案分流制度、推行案件庭前调解制度、实行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缓解矛盾。
  2010年全市法院调撤民商事案件10397件,调撤率67.8%,同比上升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