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强法院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教育培训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此次开设的三个培训班,既注重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注重提高司法能力,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
万鄂湘强调,要在各期培训班上深入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坚持一个目标,即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倡导三种方式,即倡导法官教学、倡导案例教学、倡导现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