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辉鹏 通讯员黄延丽、黄燕报道: 昨天上午,南海法院与南海妇联启动调解衔接,加强家事纠纷的联合调解。今后,南海妇联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获得法律强制力保障。 昨天上午,南海法院、妇联、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召开“诉讼调解与妇联调解衔接工作会议”,就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妇联成立家事调解工作小组,共同开展诉讼调解与妇联调解衔接工作等达成一致,法院与妇联共同签署了《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通过该项机制,南海法院与妇联将加强家事纠纷的联合调解。 2010年南海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为795件,占该院民事案件的 分享到: 2 上一篇:粤高法:罗定法院法官获授“全国法院办案标 下一篇:粤高法:顺德法院倡导廉洁过春节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