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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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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官员:法院网上举报信息绝不石沉大海
2011/03/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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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7 (记者杨孟辰)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做客人民网和最高人民法院网,以加强反腐倡廉,确保公正廉洁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向张建南询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网上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情况,张建南向网友做了具体介绍,并保证最高法院举报中心网站及各高级法院举报网站绝不会出现让举报信息石沉大海的情况。 

  据张建南介绍,在20096月,最高法院率先开通举报网站。2010年年底,在最高法院的统一要求和积极推动下,全国各高级法院全部开通了举报网站。今年11日,最高法院与各高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对接并进行试运行。21,最高法院及各高级法院网站正式对外受理网友举报。截至今年35日,各举报网站已收到各类信息2960条,其中涉及法官违纪的举报信息642条。 

  张建南向网友保证,最高法院举报中心网站及各高级法院举报网站绝不会出现让举报信息石沉大海的情况。为了确保网络举报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核查,最高法院主网站和各高级法院网站都设置了与网民进行及时沟通的互动功能,网民在网上投诉之后,法院办信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信息的初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作出反馈,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留下的户名和密码随时进行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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