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 通讯员/中法宣) 一男子三年间申请劳动仲裁43宗,所诉单位涉及19家,由于其多次拆分案件、重复诉讼请求,甚至自己巧立“低温费”等名目索要赔偿,涉嫌“滥用”诉讼权,造成司法行政资源的浪费。昨天下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举行恶意诉讼研讨会,商讨应对此类案件措施。在当天的研讨会上,有专家称,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恶意诉讼”条款,对其难于定性,而根据《民事诉讼法》中“ 分享到: 3 上一篇:粤高法:顺德法院:27名女干警获表彰 下一篇:粤高法:高明区举行“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