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廖蔚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松山湖法庭与11家银行签署协议,对涉及银行的案件将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传送文书。
去年9月份,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专门开发了电子送达平台,并与工行东莞分行及东莞的7家律师事务所达成了电子送达协议。具体操作方法是,法院将传票、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传送给相关银行或律师事务所的邮箱,并同时发出短信,提醒对方查收。银行或律师事务所登录邮箱查收文书,系统会发出回执给电子送达平台,并显示对方下载文书的时间和IP地址,即视为传达成功。若两天内对方没有下载文书,法院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提醒3次。待开庭时,对方还需要签署书面的带有法院公章的送达回执,以规避风险和方便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