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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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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石排法庭 开通妇幼维权绿色通道
2011/03/3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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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廖蔚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法庭举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活动日,与石排镇妇联签署联动机制协议,石排法庭全面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的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的主要联动措施包括:建立联合工作会议制度,建立通报机制。构建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的绿色通道,进行维权指导,保护合法权益等等。如石排法庭定期或必要时接受石排妇联的邀请,派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法官到现场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如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纠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费和抚恤金等纠纷,从法律角度上进行维权指导;对石排妇联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庭依法审查后予以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内容的公信力和强制执行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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