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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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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让少年犯摆脱心理阴霾
2011/06/1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8次   
关键词:

    一大早,心理咨询师刘静就来到了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她将面见一位特殊的“患者”。

    接过法院递过的资料后,刘静发现,这又是一名少年犯:去年9月22日,年仅16岁的卢某与另几名同伙在三元里街人行天桥上,持刀报复文某,将其砍至轻伤。法院*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看完资料后的刘静面见了卢某,一番心理测评后,她发现了这名少年犯的内心世界……卢某家住农村,2007年,他辍学到广州打工,因缺乏与父母的沟通,他沉默寡言。当与同事文某发生矛盾后,一时冲动的他持刀将其砍伤。刘静说:“他从小和父母分离,缺乏安全感,渴望父母关注,心理干预会帮他摆脱心理阴霾,改善与父母的关系。”在咨询结束时,父子两人相拥而泣。

    在少年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是白云区法院的一大创新。据悉,该机制包括庭前心理评估、庭中心理辅导及判后跟踪辅导三方面内容,其旨在帮助当事人从心理上接受判决结果,认罪服法,真诚悔罪。该院少年庭庭长黄玉莲举例说,17岁时偷盗电线的少年“阿发”是首次辅导的对象,测评发现,“阿发”的失足与母亲去世后带来的家庭变故有很大关系,当完成心理评估和庭审心理辅导后,“阿发”当庭忏悔,表示将痛改前非。

    “自2008年6月开始,30多宗涉及少年刑事、民事的案件被引入了心理干预机制。而应用这一机制的案件适用非监禁刑率为100%,无一重新犯罪。”白云区法院院长何国雄说。为此,6月10日上午,他们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建“科研实践基地”,由医院提供心理专家,拓展这项事业。



来源: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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