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着法官摆事实、讲法律,被告谢某的疑虑渐渐消除,原告颜某情绪趋于平静,经过法官的苦口婆心,颜某和谢某的“距离”一点点拉近了,心里的隔阂也缩小了。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付清60万元赔偿款。原告拿款后激动不已,将一面锦旗送到经办法官手上。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被称为广东省广州市“最大、最山、最穷”的从化市人民法院以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实现了三大突破,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成为广州山区飞出来的“金凤凰”: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获得广州市12个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评第一名。
突破一:不只是要把案办结
办好案,无疑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
从化法院在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大局建设中,把目光盯在了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这一更高的层面,他们始终坚持了一个理念:不只是要把案件办结,更要把案件办好!
“真没想到,经济合同风险防范和化解有这么多学问,法官们生动有趣的授课,让我们都上了一堂普法课,今后要好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名公司员工听课后深有感触地说。这是从化法院今年5月25日组织法官前往位于从化鳌头镇的“明星企业”广州市吉声琴业有限公司,开展“能动司法服务企业”法律宣传活动的一个场景。
以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为目标,该院每年邀请市领导和企业代表召开“服务企业、保障发展”座谈会,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小组”,建立“直通式”沟通渠道。近年来,该院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开设法律讲座和进行法律指导20余次。
2009年9月,“西电东输”项目在施工至从化市鳌头镇上西村地段时,由于工程通过的鱼塘涉占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问题,原告上西村禾塘经济合作社希望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出于个人利益驱动,试图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请求法院判令该合同无效。由于未得到合理补偿,被告樊某、方某也不退让。这样,双方一直僵持,发生了严重的群体性打斗事件,导致5人受轻伤,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程。
作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马术项目比赛地,该工程是保证亚运供电的重点实施项目。为确保案件尽快办结办好,不留任何瑕疵,该院跳出“就案论案”的传统思维,将本案整体处理分三步走:第一步,平息,维护社会稳定;第二步,先解决占地补偿问题,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施工;第三步,按正常法律程序审理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最后分割占地补偿款。经过法官多次现场办公,讲清事实,讲明补偿依据和分配问题的合理性,最后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了平衡,“西电东输”工程如期进行,确保了案件在亚运会召开前圆满调解。
突破二:不只为完成办案指标
“只有实现案结事了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放心!”该院院长邬耀广告诉记者。
来自湖南的颜某在这一点上就很有感触。
2010年3月,颜某在105国道太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他失去了妻子和女儿,他自己也因此精神失常,与其相依为命的儿子之后不久又患上严重疾病急需治疗。他没想到,自己这样一个不幸的外地打工仔,开庭后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就在从化法院拿到了“救命钱”。
2010年8月的一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颜某和被告谢某一起走进了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室。
拿着60万元赔偿款,来自湖南的颜某热泪盈眶,饱含激情地对从化法院法官说:“你们真是当代‘包青天’,谢谢法官给了我生活的希望!”
近年来,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