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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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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构建长效机制 提升队伍素质
2011/09/2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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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在全国优秀执行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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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 安克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今天举行的全国优秀执行法官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上要求,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王胜俊院长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四位执行系统的优秀法官作了先进事迹报告。他们分别是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马新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冲、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二科科长曹林、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员霍文明。他们都来自执行工作第一线,都在岗位上辛勤耕耘了十年以上,并且都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江必新指出,这四位优秀执行法官具有昂扬奋发、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一心为民、服务大局的博大情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崇高品质,勤勉工作、忘我奉献的不凡业绩,是全国法院执行队伍的优秀代表,是3万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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