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坚持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特色 推动审判理论研究大发展...
粤高法:坚持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特色 推动审判理论研究大发展大繁荣
2011/11/0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35次   
关键词:

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召开 王胜俊作重要批示
坚持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特色 推动审判理论研究大发展大繁荣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会长
作者: 陈小康



560) this.width=560 align=center>
    图为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现场。张明远 摄


    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今天在江苏南京举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研究,努力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一次交流盛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法院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落实,始终坚持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特色,更好地用发展着的审判理论指导司法实践。

   审判理论研究会原为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自2007年11月成立至今,已满四年。按照法学会关于全国性法学社团筹备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判理论研究会章程》,选举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会长,选举产生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会后将报法学会批准、民政部正式注册,成为全国性一级法学社团法人。

   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是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确定的主题为“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审判理论研究”,在安排大法官主题发言后还召开了三个分论坛,即“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实施法律问题研究”,“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人民法院审判理念问题研究”,“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审判理论体系研究”。

   王胜俊在批文中充分肯定沈德咏在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希望各级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