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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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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将试行未成年被告人前科封存
2012/01/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68次   
关键词: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春林
摘要:凡配偶、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将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实行“单方退出”机制。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凡配偶、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将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实行“单方退出”机制。
  去年两会中,市中院的报告中提出将实施单方退出机制以“避嫌”,这一做法在今年的中院报告中得以落实。昨日,市中院代理院长霍敏在报告中提出,去年有13名配偶是律师的法官全部进行了岗位回避。此外,今年,深圳法院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前科实施封存,此举意味着其犯罪前科将“查不到”,有利于其剔除污点回归社会。
  霍敏在报告中提出,去年深圳市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04320件,办结193319件。去年全市法院还处分违纪干警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
  霍敏的报告中还透露了法院系统2012年的工作计划,其中提出将加快推动成立前海商事法院,并探索新区审判工作机制。并将试行未成年被告人罪轻处、前科封存制度,完善执行案件推出机制。报告中还提出,将积极探索有效的司法民主机制,力争在法官选任、法官工作评价等方面引入民众的参与。
  什么是未成年被告人前科封存制度呢?霍敏的报告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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