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7
来源: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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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两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打准、打狠、打稳”的方针,依法严惩了一批罪行严重的“三打”案件
犯罪分子。今年3月31日开展了第一次集中统一宣判活动。两个多月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继续将依法审理“三打”案件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推出十项措施把
审判“三打”案件推向深入。6月7日上午,全市两级法院又集中公开宣判了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类型的案件。
在案件类型上,商业贿赂案件5宗5人,制假售假案件14宗14人,欺行霸市案件1宗2人。
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涵盖了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商业贿赂三个范畴,尤以制假售假类案件居多,凸显了我市法院在近一段时期对涉及民生类的制假售假案件打击重点的专注。此次宣判的共有14宗制假售假案件,涉及假电子元件、假发票、盗版光碟、假证件、假印章、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诸多方面。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有毒有害食品
犯罪,
龙岗法院宣判了两宗案件。
被告人黄某某、胡某某和刘某某在龙岗区中心城愉园市场一楼开设了两家面店,为使生产的面条增加光泽度、延长保质期,增强黏性,非法在面条内加入硼砂。硼砂对人体有较高的毒性作用,连续摄取会在体内蓄积,妨害消化道酶的作用,引起急性中毒,若摄入过多的硼砂,会引发多脏器蓄积性中毒,严重的会引起死亡,因此在卫生部颁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硼砂作为被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
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