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10月30日正式公布,将对汽车产业、汽车消费者产生巨大影响。为帮助全市律师掌握最新立法动向,正确适用法律,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与律师实务”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