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律师协会11月9日发布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执业风险提示函”,该函提到我市律师在从事见证业务时对私房转让进行业务见证,对律所及律师本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加强际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见证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平凡律师根据该函积极召开律师全体会议,就见证业务做风险防范意识讲座。律师见证作为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业务,其本身是存在风险的。当事人大多在不能公证的情况下,才想到律师见证。律师见证作为私证,存在着快捷、证明力强等优点。因此,见证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极强的法律效力。刘平凡主任律师提到执业律师在从事见证时,首先要考虑客户的情况,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违法,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完整。见证业务虽然简单,但是作为执业律师时时刻刻要有风险防范意识,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时,也要考虑自身的执业风险。
会议临近结束时,刘平凡律师再次叮嘱各位执业律师,律师作为别人风险的管理人,首先就是要防范好自己的风险,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参与会议的人员: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