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年11月20日,市律协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市法官协会联合主办诚信诉讼体系建设现场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市“两建办”(发改委)副主任吴优、市司法局副局长邹从兵、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志光、市律协会长张勇、党委书记张丽杰、监事长张善华、副会长林昌炽、市法官协会执行副会长段秀荣及市律协理事、律师代表、法院执行局、法警支队、政治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近百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胡志光局长主持。张勇会长和段秀荣副会长分别代表市律协、市法官协会共同签署全国首个《共建诚信诉讼体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倡导诉讼参与各方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规则,杜绝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违背诚信诉讼原则的行为,共同维护诉讼秩序,建设诚信为本的法律信用体系,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张勇会长表示:《公约》是法官与律师建立共同司法理念,携手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创举,是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邹从兵副局长讲话指出,《共建诚信诉讼体系公约》是市中院和市律协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创新之举,是深圳市法官与律师携手合作共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里程碑。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双方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合作与探索。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常态化长效互动联络机制,大胆尝试,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共建社会诚信体系,为法治深圳建设创造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