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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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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快讯,龙岗法院启用GPS定位系统强化车辆管理
2012/11/26   来源: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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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为全院车辆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成为全市最早全面实现GPS定位管理办公办案车辆的基层法院。此举是该院“管理加强年”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利于该院对车辆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一是车辆使用信息化。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脑监控全院车辆,外出办事车辆和在位车辆一目了然,节假日亦可对应入库封存的警车实施有效监管。二是车辆使用规范化。管理人员可随时随地对车辆出发时间、行驶路线及停靠地点等实施精确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三是车辆使用科学化。GPS系统自动统计每台车辆公里数,管理人员可结合公里数与用油情况、加油时间等分析车辆用油的合理性。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术有专攻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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