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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刑辩百科
鉴定意见: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常常委托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并作出意见,称为鉴定意见。其在2012年的新刑诉法出台前叫鉴定结论。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比如,最佳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在我国司法鉴定中,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 (2)司法精神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3)痕迹鉴定。 (4)笔迹鉴定。(5)司法会计鉴定。(6)毒物和司法化学鉴定。(7)一般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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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事审判实践中尸源鉴定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问题
2015/2/4 16:44:56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973次   
关键词:尸源鉴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刑事审判实践中,尸源鉴定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一旦尸源鉴定出现错误,必然酿成错案。雷香国、佘祥林案都是尸源鉴定错误造成的错案,给刑事侦查、审判工作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对尸源的鉴定都是DNA鉴定,好像万无一失。然而,由于侦查人员与生物物证鉴定人员的沟通不够,导致尸源的DNA鉴定存在诸多问题,现将这方面问题分述如下:

 

一、有条件做同一认定而未做

 

在尸源鉴定中,送检的检材至关重要。目前公安机关的生物物证鉴定中心只能对“三联体”做出同一认定,对“二联体”只能做出同类认定。所谓“三联体”,就是父、母、子(女)三方的任何一方未知,因此可通过其他二方基因分型得到确认。由于子女的基因分型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可以用一个形象的算式“父半+母半=子(女)”,因此要确定算式中任何未知的一方,就要求其他两方的基因分型。所谓“二联体”,即单亲鉴定,就是只有父或母的基因分型,要对子(女)进行确认或反之,鉴于目前公安机关鉴定中心只做出15个基因座基因分型,尚不能达到同一认定的程度。

 

“二联体”鉴定意见往往表述为“不排除单亲遗传关系。”“符合生物学父()-子遗传规律’。“三联体”鉴定意见有多种表述方法,第一、通过鉴定被害人子女、配偶确认尸源的,表述为“尸体为某某生物学父(母)亲的似然比率为XX”“极强力支持尸体是某某生物学父(母)亲”“尸体是某某生物学父(母)亲的相对机会大于百分之XX”等等;第二、通过鉴定被害人父母确认尸源的,表述为“极强力支持失踪人员父亲某某、母亲某某为无名尸的生物学父、母亲”“某某、某某为死者生物学父母的似然比率为XX”等等。

 

实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认尸源过程中,明明被害人父母健在或被害人配偶、子女健在,由于基层技术人员对DNA鉴定知识的匮乏以及与鉴定中心沟通不足,却只送检一方的检材与尸源进行对比,即“二联体”检验,导致尸源鉴定存疑。在审判环节,我们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尸源进行“三联体”鉴定,达到同一认定程度。

 

二、表述不准确

 

鉴定人员错误使用格式,造成表述失当。常见的子女尸体鉴定已有明确表述方法,但鉴定人员套用了亲子鉴定的格式,亲子鉴定的前提是母亲、子女为已知,需要确认父亲,因此表述为“某某为尸体生物学父亲的机会大于百分之XX”。这种情况仅仅是鉴定书的瑕疵,在实务中可以不要求鉴定中心更改,关键是审查15个基因座是否符合“父半+母半=子(女)”的要求。

 

三、无近亲属而不做鉴定

 

在被害人直系或近亲属去世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行种类鉴定,最起码起到排除作用,如情况允许,结合其他有价值证据,也可以认定。因为父系、母系家族的成员是容易找到的,可以对尸体进行Y-STR分型鉴定,该鉴定系父系遗传鉴定,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员具有相同的Y-STR分型;也可以做线粒体DNA鉴定,该鉴定系母系遗传鉴定,同一母系系家族的成员具有相同的线粒体DNA序列;如果没有其他有价值的证据,尸源认定特别困难,可以进行上述两种鉴定,尽最大努力予以排除,每一次鉴定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客体被排除在外,更加接近认定的程度了。

 

原标题:尸源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中国法院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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