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 深圳站  ]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委托辩护刑辩百科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下列几种人可以为委托辩护人: (一)像本团队律师一样的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当委托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但是,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当前位置:首页刑辩百科委托辩护 → 马克昌表示做不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
马克昌表示做不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2015/2/27 13:38:21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03次   
关键词:邱兴华  精神病鉴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杀人狂魔邱兴华一案可谓一波三折,一审被判死刑后,又因是否应接受精神病鉴定,是否能自行委托二审律师等问题引起巨大争议。昨日,我国著名刑法学泰斗马克昌教授表示,陕西省高院拒绝陈志华律师做二审辩护律师的做法不妥。

 

邱兴华一夜之间连杀10人,还将死者眼球、心肺挖出喂狗。不久前,他一审被判死刑。但一审后一些精神病专家、律师呼吁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怀疑其患有严重精神病。目前,邱兴华的妻子已经向陕西省高院提出司法鉴定的请求,但法院没有作出正式的答复。

 

1123日,邱兴华的妻子在西安见到了北京的律师陈志华,陈志华答应在二审中为邱兴华辩护。陈志华曾是一名精神病科医生,专门从事精神司法鉴定。但委托辩护律师一事发展得并不顺利,由于邱兴华提出二审不要律师,陕西省高院便依照规定为其指定了两个律师。受邱兴华妻子委托的陈志华被陕西省高院拒绝了。因为法院刚为邱兴华指定了两名律师,而且已经开展了工作,不可能中途退换。

 

对于陕西高院拒绝陈志华律师为邱兴华辩护的决定,马克昌教授认为不妥当。马克昌指出,陈志华是由邱的妻子委托的律师,根据法学原理,委托律师应该优先于法院指定的律师出庭辩护

 

此外,目前邱兴华做不做精神病鉴定要“经过司法机关研究”才能定。对此,马克昌表示目前法律的确没有明文规定精神病鉴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可以做,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原标题:克昌教授称:法院拒绝邱兴华家属委托辩护律师不妥

来源:中国刑事法律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36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5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