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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业务范围
罪轻辩护又称轻罪辩护,是指辩护人把控方指控的法定起点刑比较重的罪名辩成法定起点刑比较轻的罪名。重罪辩成轻罪的辩护方案是否正确和辩护意见是否中肯,决定着辩护意见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采纳,决定着是否能有效辩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在决定对案件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时,总是反复琢磨相关的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若明知不可为而强行作无罪辩护,则不仅无罪辩护未获成功,还可能错过罪轻辩护的机会。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也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对有些案件在无罪辩护不可能成功的情况审慎选择罪轻辩护方案许多取得卓有成效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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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2/2/17 9:42:16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988次   
关键词: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  

被害人无法及时获得赔偿的情况经常发生

(一)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二)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三)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四)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获得的赔偿,理所应当看作是被害人遗产的范围,因而,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备事实根据。   

(五)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可以”应理解为“应当”,即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检察机关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它既是公诉机关,又是附带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权利。但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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