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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业务范围
犯罪现象,自古有之。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犯罪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还是在犯罪方法、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已越发严重。实践证明,就犯罪行为本身而言,仅靠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牛律师刑事团队重视犯罪预防的研究和实践,曾先后将广东省首个涉军法律服务站落户梅林检查站和进警营开启模拟法庭,为武装警察部队作犯罪预防;为湖北省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工作站,预防外来务工人员刑事犯罪;为此,团队创始人刘平凡律师被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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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的概念及渊源
2012/2/16 22:10:34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763次   
关键词: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刘平凡律师在作预防职务犯罪演讲

    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犯罪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还是在犯罪方法、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越发变得严重。实践证明,犯罪仅靠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人们寄希望于犯罪预防。犯罪预防的宗旨是努力限制、克服各种犯罪诱因,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加、设置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困难条件,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安定,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人类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犯罪预防(crime prevention ),综合运用社会多种力量,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条件,以防止、控制和减少社会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

    预防犯罪思想自古有之,我国古代就有“禁奸于未萌”、“起教于微渺”、“防患于未然”的主张。在国外,最早的犯罪学也曾主张“惩罚不如预防”的观点。由于“犯罪”并不是一个逻辑的概念,而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社会现象,所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的原因、手段、规模也发生着变化,相应的,对犯罪的预防策略也应“迎合而上”。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重点推荐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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