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 深圳站  ]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从轻辩护业务范围
牛律师机构在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基本成立但指控罪名量刑明显过重的案件中,包括量刑从轻辩护和轻罪轻辩护。但轻罪轻辩护,容易将律师误解为“第二公诉人”!牛律师机构在决定对案件做轻罪辩护还是从轻辩护时,总是反复琢磨相关的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牛律师刑事团队认为:量刑从轻辩护和轻罪轻辩护是彻底的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的中间形态,在法院有权变更指控罪名和量刑的情况下,辩护律师选择量刑从轻辩护和轻罪轻辩护,有利于减轻或甚至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采用此种辩护策略,有利于实现被告人利益的最大化。所以牛律师机构对有些案件在无罪辩护不可能成功的情况审慎选择量刑从轻辩护和轻罪轻辩护方案,许多刑事案件取得卓有成效辩护效果。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范围从轻辩护 → 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成功辩护从轻处罚
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成功辩护从轻处罚
2014/12/22 9:49:07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717次   
关键词:诈骗罪  诈骗罪如何判刑判多久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施某骗取受害人冯某信任后骗取其九千多元,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

 

 

一、【案情简述】

 

施某骗取受害人冯某信任后骗取其九千多元,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

 

被告人施某,201232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经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12416日由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执行逮捕。

 

2012319日,被告人施某骗取被害人冯某的信任后,在武汉市某小区门口,以要冯某帮忙收取货款为由,骗取冯某现金人民币9600元。2012327日晚,被告人施某到称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办案过程及辩护思路】

 

施某的妻子委托律师肖xx担任其丈夫的辩护律师。接案后,肖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查阅所有相关材料,在研究检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后,采取了为当事人做罪轻辩护的策略思路。

 

首先,被告人施某犯罪情节轻微

 

当事人施某的犯罪数额较小,诈取款项刚刚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

 

其次,施某具有自首的情节

 

当事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行为;

 

其三,从犯罪后的态度看,施某在案发后悔认错态度明显

 

鼓励当事人当庭认罪和积极退赔,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以获得法院的轻判;

 

其四,当事人施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

 

由于辩护策略思路得当,当事人也积极配合本律师的辩护思路,法院最终采纳本律师的辩护意见,施某得以获得轻判,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施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拘役三个半个月。

 

当事人施某对肖律师表示了信任,对肖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感谢。

 

原标题:诈骗罪成功辩护从轻处罚

作者:肖小勇

来源:华律网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17
业务范围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5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