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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上,分为刑罚和非刑罚化。但大多数国家对青少年犯罪均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态度。因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张采用非刑罚化的手段,包括家庭教管、社区服务、社会帮教等处理案件。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具有办理此类案件的丰富实战经验和精湛辩护技巧,结合我国现况及对青少年保护的有益经验以及司法实践,系统提出非刑罚化处理青少年犯罪的辩护思路,即: 1、犯罪情节轻微的,按照刑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对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不予起诉; 3、对于具备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扩大性作为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非刑罚化处理方法。这些成功经验来源于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办案高标准化和办案流程及团队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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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成年少女谈恋爱是否会触犯法律
2014-12-13   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浏览次数:982次   
关键词:未成年少女  强奸罪  刑事拘留  典型性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  

825日,一位父亲带着13岁的女儿气冲冲地来到建设派出所报案,说女儿被人骗了,但女孩却坚决否认,称自己和那名男孩是男女朋友关系。女孩告诉民警,自己名叫刘雅,13岁,她男朋友叫张东,18岁。这让民警听了一头雾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34月份,刘雅在手机上QQ的时候,加了个陌生网友张东。两人聊天中刘雅得知张东18岁,就住在刘雅家附近。之后两人还在网上互发照片,视频,感觉十分投缘,慢慢得就互生了好感,很快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7月的一天,刘雅刚放暑假,张东就约她出来玩,刘雅爽快的答应了,两人相约见面。张东和刘雅在郊区某汽车站见面,生活中碰面的两人好感倍增,于是两人坐车来到了市区游玩。张东带着刘雅在华亭街逛街,还给刘雅置办了一身“新行头”,晚上和刘雅去月河街吃饭,年纪小小的刘雅初尝到了被一个男孩“疼爱”的感觉,沉浸在甜蜜中。吃过晚饭,张东提出去宾馆休息,刘雅应允了。之后的五天两人白天在市区到处玩,晚上便在宾馆休息。期间张东提出要和刘雅发生亲密关系,被刘雅拒绝了,两人相安无事的过了五天,张东就送刘雅回了郊区。

 

820日中午,张东和刘雅又结伴去市区玩。到了市区正好是下午2点多,天气非常炎热,张东带着刘雅去华亭街某宾馆休息。两人吃过晚饭,大概是6点多,张东在房间里又再次提出想和刘雅亲密,这次刘雅同意了,就这样刘雅在家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又在嘉兴呆了五天。

 

825日中午,刘雅接到了父亲的电话,得知父亲正在焦急找他,当天下午刘雅就坐车回了家。回家后,父亲狠狠地教训了刘雅,原来之前刘雅谎称学校暑假组织去外地旅游,已被刘父识破了真相。在父亲的不断追问下,刘雅终于告诉父亲实情。刘父一听拍案而起,拉着女儿刘雅就去派出所报了案。

 

建设派出所民警根据宾馆视频监控资料及线索,在826日就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张东抓获。被抓后张东很是疑惑,自己和刘雅是恋爱关系,双方都是自愿的,怎么就成强奸了。

 

建设派出所办案民警王警官说,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个案件太有典型性,“自愿”并不能成为免于法律制裁的理由。未成年人恋爱同居,不再只是道德的问题,不再只是如何学会自我保护的问题,可能会触犯法律。目前,张东因涉嫌强奸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原标题:与未成年少女谈恋爱这就触犯法律了吗?

作者:

来源:青少年预防犯罪网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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