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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业务专长
在处理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上,分为刑罚和非刑罚化。但大多数国家对青少年犯罪均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态度。因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张采用非刑罚化的手段,包括家庭教管、社区服务、社会帮教等处理案件。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具有办理此类案件的丰富实战经验和精湛辩护技巧,结合我国现况及对青少年保护的有益经验以及司法实践,系统提出非刑罚化处理青少年犯罪的辩护思路,即: 1、犯罪情节轻微的,按照刑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对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不予起诉; 3、对于具备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扩大性作为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非刑罚化处理方法。这些成功经验来源于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办案高标准化和办案流程及团队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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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恶习不改再犯罪 合并刑期再入狱
2015-0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1242次   
关键词:减刑  假释  强制措施  犯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福建省漳平市一无业男子假释期间再犯罪,被判合并刑期四年十个月。漳平市法院9日披露,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前罪犯抢劫罪,剩余刑期二年十个月又十六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总和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廖某在2005年因犯抢劫罪于200512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0210日经三明市中级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0210日起至20121226日止。而在201212月到20138月期间,廖某又参与盗窃15,总案值达人民币403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351,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综合假释期间再犯罪等犯罪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原标题:福建漳平一男子假释期间再犯罪 合并刑期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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