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1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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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4日召开的全市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深圳中院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03-2004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调
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增强
法院队伍廉洁自律、拒腐抗变的能力,确保司法公正。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在签订责任书时强调,要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途径和新对策,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一要进一步加强
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提高
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二要继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切实改进
法院队伍的职业作风;三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四要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五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
法院公正执法形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圳
法院近年来加强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去年,深圳两级
法院围绕"一个主题,三件大事"以及"转变审判作风年",广泛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深入进行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在续签责任书的基础上,还草拟了《关于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和《关于
法官、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发动干警讨论后正式发布施行。真正做到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抓预防工作为重点,实事求是,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市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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