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2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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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非典”之机发不义财将依法受到严惩。最高人民
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重点打击利用防治"非典"之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
当前人民
法院依法打击的重点是:借机生产、销售伪劣的传染病防治、防护用品,制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假借防治传染病发布虚假广告推销商品、*诈*骗*财物,借机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最高人民
法院要求,对此类犯罪要坚决、及时依照
刑法规定定罪处罚。另外,最高人民
法院表示,人民
法院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市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
刑罚打击力度。要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犯罪,走私,偷税抗税和骗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犯罪,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犯罪等;要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依法抓紧审理,坚决从严判处。
(摘自《人民
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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