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市
法院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深圳联交所”)的
执行联动机制,8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与深圳联交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协助工作相互协调、配合的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司法协助工作相关内容,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设立司法协助专门窗口。深圳联交所设立司法协助窗口,并指定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熟悉联交所产权交易业务的专门人员负责,协助
法院办理查询、冻结、强制过户等司法协助事务,市中院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是建设司法协助专线网络。市中院利用“
法院查控网”的平台与深圳联交所建立专线网络,逐步实现通过网络办理司法协助法律文书、工作证件、司法协助处理回执等文件的传输,减少
执行工作环节,提高
执行工作效率;
三是初步建立司法协助纠纷解决机制。深圳联交所在协助外地
法院或其它有权机关办理相关司法协助业务发生争议时,可要求市中院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