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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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岗区
法院针对以往信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信息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领导重视,广泛动员。一把手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并曾做过多次批示,亲自召开动员会议,要求研究室加大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各业务庭室积极配合,确立专人负责,实现全院信息工作依托全院,分工配合,健全机制,科学管理的目标。
二是建章立制,有章可循。研究室在征求各庭室部门意见和总结过去信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龙岗区
法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对信息工作方向与原则、信息内容与报送、信息员纪律、职责、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量化评分考核制度"、"稿酬奖励制度"、"奖惩制度",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组建队伍,畅通渠道。龙岗
法院从研究室选任两名干部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全院信息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从各庭室部门中选任1-2名干部作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本部门重大案件的
审判执行情况以及司法改革和管理中的重要举措,组建了该院首批信息员队伍。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水平。龙岗
法院将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作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近日,研究室专门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到连续多次被市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区委信息科跟班学习一周,学习其信息工作先进管理经验;5月份,该院成功举办了今年第一期信息员培训班,黄常青院长亲自到会并作了动员讲话和指示,同时邀请了市中院研究室领导专门就如何抓好信息工作进行了专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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