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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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事
执行中的评估、拍卖、变卖措施,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罗湖
法院参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民事
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首次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公开竞价招标。
本次招标系确定深圳市罗湖区草埔紫荆花园共计83套房产的评估机构,招标评估的房产分为两部分,数量分别是40套和43套。参与竞标的十家评估机构均为该院2006年度定点评估机构,此次招标由各评估机构自行分别报价,主持人当场宣读各评估机构报价,公开亮价,价低者取得该评估业务。该院事先设定了标底,如若应价的最低价高于标底,则须另行招标。经过竞价招标,两部分房产的评估均由报价最低的深圳市住友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中标,两部分房产的中标价分别为280元/套与260元/套,合计评估费为人民币22380元。
此次对委托评估机构实行公开竞价招标,是对
法院传统摇珠方式的重大突破,能为当事人节省更多的诉讼成本,该院将对此进一步进行总结探索,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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