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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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受深圳中院党组委托,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宇光、政治部副主任张鹏博率老干部支部的部分同志专程赴贵州遵义看望我院捐资援建的红岩圳义小学师生,向该校赠送2万元奖学金和2台电脑,并当场给成绩优异的54名学生发放了4000多元奖学金。
遵义红岩圳义小学原名红岩小学,所在旧城镇属贵州省级重点扶贫乡镇,该校校舍是上个世纪40年代兴建的木质结构房屋,因资金匮乏,多年来一直没有维修,整栋房屋破烂不堪,属高危房,时刻威胁着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2004年,我院党组决定把援建该小学作为帮扶西部发展的一个项目,号召全院党员和干警开展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共募集10万元建校启动资金。2005年5月,新的红岩小学建成。我院又向学校捐赠价值近2万元的校服和教学器材。为铭记我院捐资助学的义举,当地党委、政府和学校共同决定,将红岩小学更名为"红岩圳义小学"。
为建立特区扶持老区的长效机制,保证助学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在红岩圳义小学建成后,我院离退休老同志和全院干警在丛飞精神鼓舞下,短期内又捐资2万元,设立红岩圳义小学奖励基金,用来奖励该校优秀学子。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宇光同志说,设立红岩圳义小学奖学金是我院广大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学习实践丛飞精神的爱心工程,我们将长期坚持下去,一如既往地为老区的教育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该校获奖学生代表表示,一定要牢记特区
法院和特区
法官对老区的无私帮助和关爱,努力学习,练好本领,报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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