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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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
法官协会组织的全市
法院"和谐社会与女
法官"征文活动落下帷幕,共有12篇
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
此次征文活动在全市
法院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取得圆满成功。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邓基联院长对此次征文活动高度重视,要求
法官协会认真组织,严格评选。段秀荣副巡视员遵照院领导的指示,对活动进行了认真部署和安排。市中院下发了《关于组织撰写"和谐社会与女
法官"
论坛论文的通知》,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
法官参与征文活动,全市
法院共征集
论文22篇。二是制定标准,严格评选。此次征文活动共设5名评委,先由市中院的3名评委对全部
论文进行初评后,筛选出较优秀的
论文再送交深圳大学法学院的2名评审老师评审。为保证
论文评选的公平、公正,本次征文活动制定了详细的
论文评分标准,要求评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
论文的主题、内容、结构、文字表达等四方面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三是科学公正,确保质量。本次
论文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将隐去作者单位及姓名的
论文统一编号送交评委评审。评委们均认真阅读了送审
论文,并严格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还对评分较高的
论文写出书面评语。根据评委的评分,此次征文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市中院民三庭叶艳和宝安
法院陈沁寰荣获一等奖,中院
立案庭白田甜等4名作者荣获二等奖,福田
法院李轶男等6名作者荣获三等奖。此外,还评选出17篇优秀
论文报送省女
法官协会,省女
法官协会对此次征文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