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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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广东香港人子弟学校、深圳台商子弟学校、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幼儿园(下称华茂学校、港校、台校、华茂幼儿园)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华茂学校体育馆顺利召开。该案为我国首例获得最高
法院批复参照民诉法破产还债程序进行清算的民办学校清算案,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将为今后其他民办学校的终止清算以及其他非企业司法清算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参考。
根据清算组统计,截止债权申报期满日,共有1510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其中有5家属重复申报),申报债权金额总计为11.78余亿元(含港币近66.52万元)。到会债权人代表共代表了1493名债权人,到会率达到了99.29%。与会各债权人代表就《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授权方案及议事规则》和《清算财产处理方案》进行了表决,并高票通过了上述方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市中院将指导清算组按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全面展开清理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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