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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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中级
法院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披露有关被
执行人信息事项达成协议。
自11月23日起,深圳市两级
法院的被
执行人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组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深圳市政府组建的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深圳将成为全国首个将人民
法院被
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征信系统的城市。
人民银行组建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今年1月正式启用,目前收录数据的自然人数量已达到数亿之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建成的,涉及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八类信贷业务。目前,所有银行在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时,必须查询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由于这两套全国性征信系统在银行信贷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当拒执者的信息纳入系统后,无论在哪个城市,当其办理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卡等业务时都会遇到极大困难,只有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才能改善信用状况。此次将被
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可以借助该系统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拒执者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有助于 "
执行难"问题的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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