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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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
法院的书记员管理工作,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市中院于12月1日召开了全市
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同志,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市中院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叶春霞同志、干部处处长赖武同志、书记员处全体同志以及各区
法院负责书记员管理工作的副院长、部门负责人、优秀书记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郝丽雅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
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根据目前的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加强书记员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遵循司法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书记员的职业定位。全市
法院要从书记员现实承担的职责出发,充分考虑
法官职业化建设发展对书记员专业发展的需求,明确书记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将专业化书记员定位于具有明确的职业意识,能够严格遵守书记员职业道德,通过运用娴熟的职业技能,独立、高效地完成
审判辅助工作的
审判辅助人员。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规范和完善书记员管理体制。要认真加以总结,在规范书记员管理模式方面、在规范书记员编制和职级制度方面、在健全书记官管理制度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努力在一些重点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健全和完善全市
法院的书记员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养,不断增强服务
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前,书记员应当重点培养和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保密意识和廉洁意识这五种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书记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书记员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市两级
法院领导同志要从
法院工作的大局出发,把书记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书记员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多关心,多体贴,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书记员处作为书记员的专职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坚持管理与服务的统一,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娴熟、保障有力、积极向上的书记员队伍。
蒋溪林主任在讲话中重点要求两级
法院领导层要重视书记员队伍建设的全面工作,做好书记员队伍的招录和辞退,想方设法留住优秀人才,为
法院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建设一支既优秀又稳定的书记员队伍。他指出,在具体工作中,政治上要关心书记员的健康成长,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大力提倡为
法院工作多作奉献的精神,加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的培养工作,加大对书记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力度,制定必要的激励措施,切实提高书记员的各方面待遇,妥善解决他们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中。
会议期间,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叶春霞同志宣读了市中院关于对参加全省
法院书记员记录技能竞赛获奖团体及人员进行通报表彰的决定,并由与会领导对获竞赛团体第一名的深圳市
法院代表队,获个人一等奖的卢娟兰,获个人二等奖的曾惠芳、齐晓霞及参赛人员穆风华、林敏燕、李仲、李国周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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