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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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培训工作贴近
法院工作实际,罗湖
法院日前正式组建讲师团,首批23名优秀
法官成为讲师团成员。该院院长丁建华作为讲师团成员,向全院干警讲授了第一课《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该院为此专门出台了《罗湖
法院讲师团成员选任管理办法》,讲师团成员由该院内部选任产生,主要职责是为院内举办的培训班和
法官论坛讲课,以此为干警提供一个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的平台。一是"以课题定讲师"。该院
法官和
法官助理均可参选,既可由所在部门推荐也可自荐。参选人提交一个以上的课题及课题提纲,经政治处审查,只要选题切合
法院工作实际,顺应干警需求,同时参选人在该领域确有独到、有价值的见解,参选人即可被选任为讲师,而不受职务、级别、年龄等因素限制。二是授课内容和方式多样化。目前讲师们准备的课题有《浅谈
法官职业道德》、《怎样当好一名
法官助理》、《深圳犯罪现象面面观》、《缺陷产品销售者与生产者民事责任的区别》、《细节决定成败》等,内容丰富,以法律知识为主,同时兼顾其它社会知识的教育。在授课方式上,包括学术讲座、理论研讨、个案分析等多种方式,讲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全院或相关部门等不同层面针对不同群体授课。三是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讲师从
法院干警中来,从而更了解广大干警的需求,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自主开发课程,讲授内容紧贴
法院实际,对症下药,实效性强,更易为干警所接受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同时,讲师授课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要求符合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和专题研究的需要。
组建讲师团是该院针对当前
法官职业培训工作侧重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现状,通过"
法官教育
法官",强化
审判技能、职业精神及其它社会知识方面的培训,以此弥补传统
法官职业培训的不足,开辟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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