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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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
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市
法院法官在
审判工作中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 6月3日至4日,市中院举办了全市
法院民商事调解能力业务培训班,两级
法院260名民商事
审判法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全国
法院系统模范
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同志应邀作了题为《调解-通向法律艺术的通道》专场报告会,介绍了自己在调解中努力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
办案方法,以及深入研究探索提高
审判能力和水平,研究解决重点法律疑难问题的心得体会。本次培班还请来了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作了"民事
审判调解的理论及方法"的讲座。龙岗区
法院坪地法庭的代表在培训班上作了如何做好法庭调解工作的报告。学员们还观看了北京市朝阳区
法院诉前和解机制纪实录像《和解促和谐、创新谋发展》。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参加了开班典礼。她充分肯定了近两年来全市
法院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大调解格局建设积极推进,调解激励办法不断完善,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同时指出,全市民商事
审判法官要把法律理论和高超的
审判技巧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特别善于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和完善调解工作的方式和技巧,推动诉讼调解工作的发展。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溪林同志在培训班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指出:这次培训注重改革创新,把全国的先进经验和本土经验结合起来,理论专家和实务操作专家结合起来,课堂授课与案例教学结合起来,开拓了思路,启迪了思想,转变了观念,,对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及
执行法官的调解技能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中院政治部教培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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