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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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
法院着眼于提高
法院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工作中给机会、时间上给保证、经费上给支持、政治上给关心",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干警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结构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立足实际,强化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坚持"按需施教、贴近实际"的原则,增强教育培训实效。首先,开展培训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使课程设置更加务实。如市中院在组织全市
法院3-5级
法官续职培训之前,向相关部门和干警征求教学讨论案例及评析。各区
法院在组织赴高校培训前,向
法官征求对课程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与高校的教授进行反复磋商后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贴近工作实际。其次,聘请资深
法官授课,以实务讲理论,使干警易于理解掌握。如市中院在组织全市
法院民商事调解能力业务培训班时,邀请宋鱼水
法官讲授调解工作,授课内容全部来源于对
审判实践中所遇问题的理性分析和思考,深入浅出,深受干警欢迎。罗湖
法院选拔优秀干警组成讲师团,宣讲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效果很好。第三,设置"非业务"课程,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如盐田
法院组织了"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培训,宝安
法院组织了"如何面对媒体"培训等。上述做法使教育培训直接面对司法实务,使干警能够迅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际。
二是创新培训方法,强化干警的参与性。坚持"现身说法、传授经验"的方法,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选拔优秀干警授课,总结、推广干警在
审判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如市中院在组织全市
法院民商事调解能力业务培训班时,专门设置
法官讲解典型案例环节,由各部门推荐业务骨干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介绍
办案思路及做法。罗湖
法院专门选拔具有丰富
审判实践经验,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并热爱调研和教育培训工作的
法官和
法官助理成立讲师团,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授课、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以及对外法制宣传等任务。这种以业务骨干为龙头、以点带面的做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学习、调研之风日趋浓厚。同时,建立"
法官沙龙"这一非正式的交流平台。南山
法院、宝安
法院以茶话会的形式组织
法官沙龙,每次选定一个话题或案例,
法官结合
办案经验展开讨论。沙龙的形式给大家营造了一个轻松的环境,有利于启发思路,汇集经验,归纳总结后还可形成统一认识,甚至上升为
办案规则。
三是吸收优势资源,加强教育培训的外向性。创新与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