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龙岗区人民
法院坪地法庭共受理案件2958件,结案267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125件,包括713宗司法确认案件、525件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协助调解案件,调撤率达71.84%,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出台工作规范,实现工作程序对接。与龙岗司法所共同制定《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确立了法庭与司法所在不同环节中分别应承担的职能和作用。二是设立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室,实现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对接。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龙岗街道设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与龙岗司法所在同一幢大楼办公,实现了诉调工作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强联动合作,实现工作机制对接。
法官挂点社区,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的联系与工作指导,强化联合培训,适时通报反馈问题和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多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四是做好司法确认工作,实现工作成果对接。对司法确认案件设定较为宽松的受理条件,而且免收任何费用;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