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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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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周永康: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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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永康在北京出席政法委员会专题学习并发表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政法委员会10日上午进行专题学习。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贡献。

   在认真听取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何毅亭就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所作的辅导报告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顾培东教授就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所作的讲解后,周永康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政法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政法机关要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使政法队伍更好地肩负起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周永康强调,要抓学习,切实解决好思想政治上的坚定性问题。贯彻全会精神,政法机关首先是要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对共产党领导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同时,要不断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学习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周永康强调,要抓服务,切实解决好执法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又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前面的人民二字,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要眼睛向内,认真分析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环节,拿出过硬措施认真整改,经常深入到那些矛盾多、治安乱的地方,深入到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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