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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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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凸显责任和司法为民意识 法官走访基层受欢迎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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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讯  我市两级法院在今年7月起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活动,共走访56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共222人。
  据了解,我市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活动,每次走访都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自813,韶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曙光率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访韶关冶炼厂及省人大代表、韶关冶炼厂厂长张伟健和市人大代表罗润英之后,该院副院长蒋友明、宋良锋分别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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