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孔祥俊等45名同志“全国审判...
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孔祥俊等45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8次   
关键词:

近年来,全国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广大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为民意识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能力业绩突出、专业造诣深厚的高层次审判人才。他们是司法审判队伍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代表了当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水平,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高层次审判人才在人才强院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办法~,经严格评审,决定授予孔祥俊等45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希望荣获全国审判<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