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通知,从2010年4月1日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可审理全市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东莞中院获得相应案件的终审权。东莞中院认为,此举对东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南方都市报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李慧琳 陈娟娟 廖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通知,从2010年4月1日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可审理全市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东莞中院获得相应案件的终审权。东莞中院认为,此举对东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案件逐年猛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