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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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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证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27次   
关键词:

——2009年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综述

 

    2009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指导方针,紧密围绕执法办案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

    (一)认真落实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去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年初,最高法院即召开了规模空前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最高法院又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并及时召开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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